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安装使用和检查暂行规定》(安监总管一〔2010〕168号)、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的通知》(安监总管一〔2011〕108号)和《福建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》(闽安监管一〔2011〕227号)的要求,加快推进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工作,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提高对“六大系统”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
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,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风险控制,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有力措施,是进一步落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。各级安监部门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建设“六大系统”的重要意义,加快推进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,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完善应急、避险和救援体系。
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,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在2013年6月底前,全面完成“六大系统”建设任务。结合我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实际情况及特点,省局明确要求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在2012年12月底前,全面完成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工作。我省应建设“六大系统”的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2012年12月底前未开展“六大系统”建设的,2013年应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,立即停产,责令其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,逾期未改,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,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。
二、加强“六大系统”建设的宣传和指导工作
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过程中,要进一步加大“六大系统”建设的宣传和指导工作,通过对“六大系统”宣传活动,使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建设“六大系统”的重要性、强制性和建设要求,进一步提升矿山企业对“六大系统”及其建设、运行和验收过程的认识,推进“六大系统”的建设。各设市安监局应列出本辖区内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“六大系统”建设时间进度表,各级安监部门应督促和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时间要求完成“六大系统”建设,并做好备案工作。
三、进一步规范全省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单位
根据矿山企业反映选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单位难的问题,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单位,经专家筛选、审查后,决定向全省推荐9家服务能力较强的建设单位(附9家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单位公司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)。具体是:
福州中科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、龙岩龙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、厦门市华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、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、厦门矿通科技有限公司、龙岩富远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、煤炭科学研究总院、福建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。
有关设区市安监局也应将上述9家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单位纳入监督检查范围,并建立地下矿山“六大系统”建设项目备案制度。建设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将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“六大系统”建设项目进展表》报项目所在县、市和省安监局备案。各级安监部门在检查过程中,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设计不合理、建设系统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和恶性竞争等现象,应及时报告省安监局.对情节严重的,省安监局将予以撤销推荐并列入黑名单,清除出福建市场。